正航技術介紹干燥機的檢驗規則及尺寸
來源:正航儀器 發布時間:2015-06-26
正航技術介紹干燥機的檢驗規則及尺寸
1 干燥機須經制造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附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書方能出廠。
2 干燥機的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2. 1 出廠檢驗
2 . 1 . 1 每臺干燥機必須進行檢驗,即進行時間不少于2h的空載運行試驗,以及對表1 中外形尺寸及4.3、4.4、4.5 規定進行檢驗(干燥機不點火燃燒)。
2. 1. 2 出廠檢驗項目中若有一項不合格,產品即為不合格。
2. 2 型式檢驗
2. 2. 1 產品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試制鑒定或轉廠生產時;
b) 產品停產兩年后再生產時;
c) 正常生產時每生產100 臺(指同規格);
d) 產品的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時;
e)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2. 2. 2 型式檢驗包括出廠檢驗的內容外,還要求對4.2、4.6、4.7、4.8 要求進行檢驗。
2 . 2 . 3 在型式檢驗時,如4.2、4.3、4.4、4.7、4.8 規定中有一項不合格時,加倍抽取樣機進行不合格項目的復檢。如仍不符合要求則不予驗收。
3.標志、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3.1標志
3.2每臺產品在明顯處固定標牌,其型式、尺寸和技術要求應符合GB/T 13306 的規定,其內容包括:
a) 制造廠廠址及廠名;
b) 產品名稱及型號;
c) 注冊商標;
d) 產品出廠編號或生產批號;
e) 產品主要參數;
f) 制造日期。
3.3警示標志(語)應醒目。
3.4產品包裝、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 191 規定。
3.5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應符合GB/T 6388 規定。
4.包裝
4.1干燥機可不用外包裝,用戶有要求時按供需雙方商定。
4.2干燥機隨帶文件包括:
a) 產品合格證書;
b) 產品使用說明書;
c) 裝箱單。
4.3儲運
4.4干燥機儲存時應有遮篷或防雨頂蓋。
4.3干燥機儲存時間超過12 個月應進行一次保養。
4.4運輸時應有遮篷或防雨措施。